滬府發(fā)〔2009〕45號
各區(qū)、縣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辦、局:市人民政府決定: 任命呂國強為上海市知識產(chǎn)權局局長; 免去陳志興的上海市知識產(chǎn)權局局長職務。 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人民政府二○○九年八月二十六日